
建筑垃圾大多為固體廢棄物, 一般是在建設過程中或舊建筑物維修、拆除過程中產生的。不同結構類型的建筑所產生的垃圾各種成分的含量雖有所不同, 但其基本組成是一致的, 主要由土、渣土、散落的砂漿和混凝土、剔鑿產生的磚石和混凝土碎塊、打樁截下的鋼筋混凝土樁頭、金屬、竹木材、裝飾裝修產生的廢料、各種包裝材料和其它廢棄物等組成。
有資料表明, 建筑廢料的回收率英國為48%(其中高級利用占6%); 日本為65%(其中高級利用占50%), 是回收利用較好的國家; 新加坡為63%; 中國香港地區為80%; 中國臺灣地區為50%; 我國建筑廢料的回收利用率較低, 絕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經任何處理, 便被施工單位運往郊外或鄉村, 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進行處理, 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費、垃圾清運等建設經費, 同時, 清運和堆放過程中的遺撒和粉塵、灰砂飛揚等問題又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。


